对比了泰国各个大学的博士班,最后特别想来博仁大学读博士,但是学费一下子拿不出怎么办?
DPU-沈老师:
孟老师您好:
我们博仁大学的博士课程学费是分成3年缴纳,正常学制为3-4年,中文授课的教育学和管理学博士分别为第一年50万泰铢,第二年35万泰铢,第三年35万泰铢,第四年如未毕业免费。
相信我们学校的按年收取学费,应该已经帮您解决了留学燃眉之急。
如果您觉得还是对学费还是有一定的压力,也可以尝试和国内银行进行办理个人留学贷款业务。下面罗列了几个主要银行的留学贷款信息:
同时也要提醒老师,留学贷款一定要根据自己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尽量选择正规的银行!面对国内私营企业、金融机构所谓的教育分期、分期X、有X花等名目众多的贷款,一定要谨慎选择!
工商银行
- 贷款金额高:提款型个人留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达200万元;非提款型个人留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达100万元。
- 贷款期限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
- 担保形式多样:可采取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方式。
- 综合服务完善:与留学贷款结合,可提供资信证明、个人购汇、外汇结算、见证开户、境外账户开设、国际信用卡办理等配套服务。
申请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含)周岁之间。
-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贷款人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 在我行零售内部评级系统中评定的客户评分符合相关规定。
-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非提款型个人留学贷款除外)。
- 有明确的留学贷款相关用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国家或地区使领馆规定。
- 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 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商银行申请资料
-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留学贷款申请表》。
-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 借款人与留学或陪读人员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 个人还款能力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投资收益证明、租金收入证明、在我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金融资产证明等。
- 贷款用途证明。包括拟留学学校出具的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材料。对尚未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材料,也可提供我行认可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与拟出国人员共同签署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协议》,或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有效书面证明。
- 采用抵(质)押担保的,要提供抵(质)押权属证明。
- 借款人为出国留学或陪读人员本人的,应提供至少一名国内共同借款人,以及经公证的委托书(非提款型个人留学贷款除外),并在委托书中指定国内代理人,授权其全权代理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处置抵(质)押物。
- 采用融资性担保机构保证担保的,应提供符合我行规定的保证人相关资料。
- 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建设银行
基本规定
- 贷款对象:有出国留学、高端在职教育等教育消费融资需求的个人客户。
- 贷款用途:用于个人出国留学或在职就读MBA、MPA等高端职业教育所需的学费及生活费用。
- 贷款金额:单户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贷款期限:“学习时间+1年”。
- 贷款利率:按照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 担保方式:“学易贷”可采取抵押、质押、信用和“抵押+质押”组合的贷款方式。
- 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法、等额本金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按期付息任意还本法等。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必须采取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或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
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 借款人、求学人员及抵押人/出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学校录取通知书、接收函、必要的外语语言考试成绩等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费用金额的有关证明材料;
- 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 采取抵押或质押方式的,提交抵(质)押权利凭证和所有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确认文件;
- 经办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办理流程
- 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定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 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 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指定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贷款。
- 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 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 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
- 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中国银行
一、贷款用途
贷款可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法定被监护人就读我国教育部认可的境外教育机构所需学杂费、交通费、生活费、留学保证金等留学相关费用的人民币及外币贷款。
二、贷款期限
学杂费、交通费、生活费用途最长可达10年(含)。留学保证金用途最长不超过借款人就读期限。
三、贷款币种
人民币、美元、日元、欧元、英镑、港币、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
四、贷款最高额度
贷款用途为支付学杂费、交通费、生活费的个人留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受教育人留学所需全部费用总和的80%。学杂费以学校出具的有效证明为准,生活费、交通费金额根据就读国家和地区核定,最高可达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2万元-20万元/年。留学保证金金额最高可达1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五、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采用“基准+浮动/加点”方式。人民币贷款以人民银行公布利率作为基准。外币贷款以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或相关国家官方发布利率作为基准,具体根据贷款币种确定。
六、担保方式
可接受抵押、质押、自然人保证或组合担保方式,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采用信用方式。
七、贷款发放
个人留学贷款审核批准后,将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该笔款项的实际用途合规选择支付方式,详询当地中行网点。
八、还款途径
本人在国外以汇款方式、通过网上银行或委托他人在国内代为还款(外币贷款借款人应自行备足还款所需外汇,不接受人民币还款)。
九、还款宽限期
贷款人可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宽限期,个人留学贷款宽限期最长为2年,且不得超过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限。宽限期内只付利息不还本金。借款人自宽限期满起次月,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适用对象
凡在中国境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国籍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留学贷款。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受教育人本人作为借款人,也可以选择由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人;如实际用款人未年满18周岁,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人。
提交资料
- 借款人本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受教育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借款人与受教育人的关系证明;
- 贷款人认可的借款人及其共同还款人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 我国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出具的录取通知书、缴费通知(如有)等入学证明材料;对于在读学生,还应提供有效的在读证明材料(包括学生证、上一年学费缴交凭证、有效的留学签证等);用于留学保证金用途的贷款,需提交由留学目的国大使馆(或留学目的地区相关机构)、留学院校、教育部认可的留学中介机构等提供的留学保证金要求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 以财产作抵(质)押的,应提供抵(质)押物的有效权利证明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质)押的承诺或声明。抵押物须提交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质押物须提供权利证明文件,第三方担保方式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 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应当面出具并签署书面授权,同意银行查询其个人征信报告;
-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贷款人要求(详询当地中国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